2022年度市政府第b体育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3-09-21 04:14 | 人气:
b体育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晓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勇,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邱宏杰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制定出台《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2018年以来,国家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发布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控制数量、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强化督察、全面清理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市司法局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办法》起草工作,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
《办法》共计六章五十二条,分为总则、立项与起草、审查与审核、审议与发布、备案与清理和附则六大部分,涵盖了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制定到失效清理的全生命周期,结构简洁,条目清晰。
《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统一理解适用;控制制定主体资格和发文规格,从源头上控制文件数量,避免层层发文;聚焦起草阶段的调研评估论证,要求对于关涉重大、存在隐患的进行立法风险评估,完善征求意见程序,提升文件制定质量;厘清各方职责,强化有效期制度刚性;此外,《办法》还结合我市实际,将一些工作措施上升为制度,例如规定联合发文的各部门均应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审议等程序,全国首创将政策解读纳入备案审查,等等。
以本次新闻发布会为起点,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发放普法材料、召开宣讲会、培训会等形式,督促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组织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内容中体现法治为民的坚定立场。
一方面,在程序中强调民主参与。起草部门应当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及说明等材料,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机构将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开门问策,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民主。
另一方面,在内容上体现为民导向。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内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部门应当同步按照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内容涉及妇女权益的,起草部门应当同步开展性别平等评估。
最后,我们也希望大家经常关注相关政府网站的征求意见公告,积极参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真正反映人民意愿、体现群众智慧、得到广泛认可。
《无锡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8日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现发布如下。
2017年,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我市颁布施行了《无锡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锡政规﹝2016﹞3号)。《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在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引导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规范登记食品小作坊917家,帮扶具有无锡特色的小作坊获评江苏省“名特优”食品小作坊33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8个。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1. 2021年5月,《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正案)》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 《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在机构改革中部门有所调整;3.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批、优化准入服务;4.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化。因此,迫切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原《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修订后共六章三十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理顺职能分工。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将原规定条款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食品小作坊监管中的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二是优化准入服务。明确了登记基本条件、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删除了征询意见环节;减少了延续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形;将登记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为10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在线获取营业执照和身份信息,将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由六项减少为四项,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三是推进登记信息化。在修订中增加食品小作坊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运用相关条款,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撑。四是完善登记管理体系。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或者应当“撤销”登记的情形,使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体系更为完备。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做好修订内容的宣贯解读,提高公众知晓率,确保修订条款中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持续优化登记准入服务。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实施工程为抓手,加强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督促食品小作坊业主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加强扶持培育。以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通过培育“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等,推动食品小作坊全面提档升级,以食品小作坊的升级推进群众“大民生”的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助力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和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以功能混合和空间分层的复合用地模式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加快推进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近日,我市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12号),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随着现代产业的纵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产业项目不再局限于单一的生产功能,开始向研发、设计、中试等产业链的上下游环节拓展延伸,对产业用地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特征。为深化落实我市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和创新驱动核心战略,需要吸引一批创新水平居国内领先、核心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落户无锡。为此,通过分析先行城市的经验做法,聚焦高科技企业用地需求,在无锡现有 “工业+科研”的混合用地模式上,按照产业关联、功能互动的原则,实施“工业+科研+商办”混合用地,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多元化设计空间,以最具竞争力的混合产业用地政策吸引最具创新力的企业落地,实现对高科技企业的 “滴灌式”精准支持,助力无锡成为国内一流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本文件从规划布局、资格准入、用地管理和履约监管4个方面实施新型产业用地管理。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新型产业用地作为政府培育创新产业、塑造创新空间、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需要通过加强规划布局引导,聚焦重大创新功能区。一是统筹产业空间布局。按照“集聚集约、规模适宜、统筹布局”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型产业用地规划建设规模及布局范围,优先在太湖湾科创带、梁溪科技城等重点区域试行新型产业用地政策;二是创新规划实施管理。新型产业用地可规划建设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产业用房(包括工业生产用房和科研设计用房)比例不低于70%;配套用房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建设大型商场、旅馆和成套住宅等。鼓励集中成片、集约开发,单宗土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亩,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
(二)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实施“产业和项目”双准入,优选政策实施对象。一是在产业准入上,应符合我市“465”产业目录,即4大地标产业、6大优势产业和5个未来产业,产业准入目录根据市政府产业政策动态调整。二是在开发主体上,应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科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的重大技术创新平台。
(三)实施资源高效配置。一是实行差别化地价。对于整体持有的新型产业用地可以按照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对于需要转让的部分分用途评估定价(工业用地按不低于评估价格的1.5倍定价,商务办公用地按不低于评估价格的1.2倍定价,科研设计用地按不低于商业用地评估价格的0.8倍定价)。二是鼓励新型产业用地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存量工业用地自主实施转型为新型产业用地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土地使用年限可按照最高法定出让年限确定。
(四)规范用地履约监管。为充分发挥新型产业用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需要规范履约监管。一是落实监管要求,新型产业用地达产考核时至少建有1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亩均税收不低于所在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准入标准的1.2倍。二是规范转让要求。新型产业用地转让比例不得突破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商务办公用房随产业用房一同转让,不得单独分割转让,其余配套用房不得分割抵押、分割转让。转让对象原则为上下游产业链关联企业、子公司或进入辅导阶段的拟上市公司。
下一步,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优化新型产业用地供给,引导产业空间量质齐升,助推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1.请问市司法局:刚刚在情况介绍中提到,《办法》全国首创将政策解读纳入备案审查,请问能否详细解释一下有关原因和具体规定?
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晓晗答:我们建立将政策解读纳入备案审查的机制,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明确提出“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解释”,但其是对文件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关键词名词等进行的进一步诠释和明晰,本身就有防止文件被误解误读的目的,有必要与文件本身适用同一标准进行审查。第二,契合政策解读特性。政策文件出台后,制定部门通常会通过制作政策解读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要点、落实措施等内容。从公众的角度而言,通常不会对此官方解读和政策文件本身的效力进行区分,甚至因为政策解读形象化、通俗化的特点,对政策解读的关注度可能要高于政策文件本身,所以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是确保政策实施符合本意的重要保障。第三,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去年,我们对市级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网页巡查,发现某份公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图文解读存在合法性问题,经沟通,该文件制定单位采纳我们的备案审查意见,对相关图文解读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办法》将政策解读纳入备案审查,提炼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巩固工作成果。
基于以上三点,我们确立了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参照规范性文件本身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原则,双管齐下,一方面,在“总则”部分就明确要求“拟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另一方面,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之前的合法性审核以及发布之后的备案审查中,我们要求起草部门或者制定部门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审查,为实现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供更完备的制度保障。
2.请问市市场监管局,本次《无锡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修订如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勇答:食品小作坊作为群众日常饮食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传承地方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解决城乡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情况,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修订。本次修订立足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是优化准入服务。此次修订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减少了超30%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缩短了一半登记时间,减少了2类登记证延续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形,全面推广食品小作坊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运用,切实提高了登记的便利性和服务效能。二是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根据2021年修正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我们在《管理办法》修订中删除了办理登记证时需征询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意见的环节。为确保在减轻群众办事负担的同时避免无效前期投入,办法中明确了审核时发现关系土地、城建、环保、安全生产等其他重大利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加强协作配合。三是做好《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宣贯。我们将采取宣传画报等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修订内容的宣传解读,使各级监管干部和行业从业人员弄懂吃透此次修订的相关内容,确保“放”精准、“管”到位。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邱宏杰答:一般工业用地政策主要用于满足单一功能的传统制造业用地需求。而进入工业4.0时代,快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b体育,对工作环境要求的多元化、个性化特征明显,因此相对于一般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无论是在空间布局、建设形态、功能分区等方面,都与以往的传统工业用地明显不同,呈现出“布局紧凑、功能丰富、配置灵活”等特点:
一是规划布局更精准。传统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一级产业用地保障线内,新型产业用地则聚焦创新核心区域,优先布局在太湖湾科创带、梁溪科技城、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洗砚湖生态科技城等重点区域。
二是混合功能更丰富。相较于一般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在满足安全和环保底线基础上,最大程度实现了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支持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混合布置,配套用房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为企业提供丰富的多元化的设计空间,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集聚。
三是配置方式更灵活。实施更加灵活的差别化配置政策b体育,在价格上,对整体持有的新型产业用地可参照工业用地价格评估,对转让部分分用途评估价格;在供应方式上,鼓励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也支持存量改造,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格准入的前提下,低效用地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土地使用年限可按照最高法定出让年限确定。
通过最具竞争力的混合产业用地政策吸引最具创新力的企业落地,助力无锡成为国内一流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